January 14
愛的應該是一種感覺?還是一個人?
用各種理由,我讓我自己的腦袋懶了半年,如今要再開動他的時候,才發現已經長滿了草。
是時候要為自己除一下草了。
因為不得不刪一些句子,這些天又重讀了自己所寫的《楓》。
越發覺得自己寫的真是至理名言。
「到底是楓紅如火,還是火紅如楓? 楓總是給人一種火的感覺。但楓始終不是火,要取暖請到別處去。」
不知道在我要解釋之前,有多少人明白我這句話想說的是什麼呢?
請先回答我這個問題:
如果你的別一半問你,「你愛我什麼?」你會怎麼回答?
有些人會說,如果真正愛你的人,是說不出原因的。
也有人會故弄懸虛地說,是那種感覺。
我說這些都是廢話。
愛一個怎麼能沒有理由?那是不是說,你可能隨時隨地沒理由地愛上另一個?
如果你愛上的是一種感覺?那你還愛我嗎?那是不是其他任何可以給你這種感覺的人你都愛?
這通通不過是那些不懂愛的人胡亂編造出來的理由。
好讓自己能隨時隨地說分手,因為沒有那種感覺了,或因為無緣無故地不愛你了。
相比於前面兩個理由,「你很美」,「你很好」,這一類的理由反而被常人理解為膚淺。
但我說嘛,這類的理由比前兩個有意思得多。
愛一個人之所以和愛一件事物不同,是因為愛一個人是唯一的。
你可以同時擁有幾部手提電話,你也可以同時愛它們,也許因為這一部的照相功能比較好,而那一部接收得比較清。
你可以同時擁有幾輛車,你也可以同時愛它們,也許因為這一輛適合一個人遊車河用,而那一輛適合全家外遊用。
......
但你不可以同時愛上幾個人。
所以「愛上一個人」的重點除了在於「愛」這種行動,還有它的對象--「一個人」。
這就是為什麼「你很美」比那兩句廢話更有意義:
你要說愛我的原因,不能和我沒關係吧?
所以我一直都認為,愛上一個人不能因為沒有原因,或因為說不出的原因,或因為一種虛假的感覺。
你最少應該能說出這個人一個令你愛的特質。
比如她很美,比如她很有愛心。儘管這些理由比較令人不安,因為這些特質同時可以由很多不同的人擁有。
比如他十分堅定,比如他很愛我。這樣的理由比較能教人放心,因為能同時分享這些特質的人少了。
如果你能同時說出你愛人多個令你愛他的特質,你離找到真愛大概也不遠了,因為能同時分享多個特質的人不多。
如果你能說出你愛人一個別人不可能擁有的特質,而這種特質又是你愛他的理由,那恭喜你,他大概是你的真愛了,因為在世上你只能找到這麼一個他,這麼一個你愛的人。
我那個楓和火的比喻就是要講這個道理。
我不相信單憑一種感覺就能說愛上一個人,更不相信人會毫無原因地愛上一個人。
所以,要回答那個問題的最好答案,應該是:
「因為你是你。」
你們儘管說我膚淺吧。
但請你們在說「愛你」之前,最少讓人相信,你愛的,是「你」,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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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日記很久沒有出現關於感情的文章了,大概我的朋友看完這文章後又要開始擔心。
但你們請放心吧,我現在全心全意只想做好三件事:
第一,在來年把cga救回來;
第二,做好一個會長;
第三,做一個可以令人快樂的人。
不會為一個不愛我的人而費心了。